院庭长自觉带头审理具有代表性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担起入额法官的职责,体现了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决心和信心。7月5日下午,银川中院院长陆维东亲自担任审判长,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银川市检察院检察长韩军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严格按照法庭规则和庭审程序,条理清晰、张弛有度,展现了法官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最终,该案决定择期宣判。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自2016年以来,银川中院积极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并出台了相关制度文件,明确了院、庭长办案比例。作为入额法官的院、庭长身体力行,以实际行动体现了领导干部敢啃硬骨头的责任与担当。
此次庭审已是陆维东院长审理的第4件案件,今年上半年,银川中院院庭长(不含副庭长)办案487余件,占全部收案数8.48%,充分发挥了院庭长作为审判业务骨干的垂范作用,也有效整合了优质审判资源,对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司法责任制的落实。上半年,银川中院在收案5743件,收案数同比上升10.06%的情况下,结案率仍同比上升0.06个百分点,有效地提升了整体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