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下午,由自治区档案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银川市档案局有关专家组成的考核验收组对我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党组书记、院长陆维东参加考核验收并作了专题汇报。中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全市法院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20余人参加了汇报会。
考核组一行首先参观了法院历史文化展室和诉讼服务中心,了解我市法院发展历程,查看了我院实物档案。在听取了陆维东院长关于我院档案规范化达标工作情况汇报后,考核组实地查看了我院档案库房、档案保管设施设备,随机抽取了诉讼、行政文书、会计、照片、基建、声像等实体档案,进行现场查验,并从档案管理体制、基础设施、业务建设、现代化管理、提供利用等5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考核验收。最后考核组专家经过闭门评议评分,我院档案管理工作以96.5分的成绩顺利通过了验收,达到全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单位标准。
在考核验收结果反馈会上,自治区档案局业务监督指导处夏先江处长对于我院档案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银川中院档案管理工作之所以顺利通过考核验收,一是领导真重视。院领导及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位,以对历史、对现实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档案管理工作,院长亲自抓档案工作,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档案管理工作,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具体措施真到位。研究制定了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层层签订档案管理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照档案规范化管理标准要求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资金投入力度大,高标准建设档案用房,实现了档案库房、办公、阅卷“三分开”,配备了智能电动档案密集架及计算机、扫描仪、防磁柜、空调、装订机、温湿度计、加湿机等信息化设备,为档案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物质技术保障。三是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真努力。4名档案管理人员负责13万余册各门类档案,工作量大,任务繁重,但领导包抓工作到位,档案管理人员认真负责,为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有力、有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自治区高院白建林调研员对自治区、银川市档案局对法院档案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关心表示感谢。她指出,银川中院党组对档案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形成了分管院长全面抓,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协调抓,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档案管理网络体系,档案管理工作达到了规范化管理标准。
陆维东院长表示,自治区档案工作考核组通过严格考核验收,顺利通过我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单位验收,既是对我院档案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也是鞭策鼓励。我院将以此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达标验收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努力改进不足,争取更大成绩。配强配齐档案管理人员,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基层法院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全市法院档案工作在全区法院做表率,走在前,努力为法院工作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