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经营的宁夏隆翔宾馆(有限公司)各分公司及门店每月均有20万元左右的营业款进账,却不积极还款,并将营业款刷入他人POS机。其行为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我们已向公安机关报案。”9月21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前往兴庆区凤凰北街与泰康街十字路口西南角的隆翔宾馆执行。
当日上午9时30分许,执行法官来到隆翔宾馆前台,向服务员说明来由,要求其给负责人打电话,告知银川中院前来执行。不久,一名男子来到现场,自称隆翔宾馆店长。执行法官向其讲明执行情况,要求其积极配合,查看宾馆住宿情况,并给隆翔宾馆实际经营者梁某打电话,要其来到现场协商。但是半小时过去了,梁某仍未到场,再打电话不是占线就是无人接听。一小时左右,被执行人梁某给执行法官发来短信,称自己人在外地,过几天才回来。随后又质问执行法官为何要置他于死地,请法官给他点时间处理。
此次执行的依据是已经生效的银川中院2016年一份民间借贷案件的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梁某欠款剩余550多万元未还。今年6月20日,被执行人梁某因为不履行义务,被银川中院予以司法拘留。拘留期满后,梁某再未露面履行义务。从9月18日到21日,法官先后打了20多个电话,梁某一直不露面。
随后,执行法官决定查扣宾馆财物。但是服务员表示,因为宁夏税务系统有考试,登记入住了几十个人。为了不影响宾馆客户,执行法官要求服务员从当日起不能再接收入住旅客,等22日税务系统客户考试结束离开再执行。
11时许,执行法官来到隆翔宾馆民族南街店,向前台服务员说明执行情况时,遭到2名青年男子的阻拦。2名男子声称隆翔宾馆经营者梁某欠他们几千万元,如果谁想查封宾馆,必须先还了这笔欠款。执行法官告诉2名男子,如果梁某欠其款项,他们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不能阻拦法院执行,如果强行阻拦,法院将依法执行,同时追究其相应责任。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2名男子不再阻拦。12时30分左右,执行法官请来公证处工作人员及搬家公司,现场对宾馆房间的物品进行查扣。
隆翔宾馆凤凰北街店和民族南街店,收银台收银使用的均不是隆翔宾馆POS机,而是银川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POS机。一位网上订房的旅客现场刷卡200元,办理了入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