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下午,银川中院204法庭内一场“特别”的庭审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与往常刑事案件开庭不同的是,此次庭审被告人并没有到庭,而是出现在法庭现场的电视画面中。远程庭审系统的运用,为这次庭审带来了颠覆性的意义和色彩:法庭上只有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和书记员,被告人在看守所内,视频采集设备将音视频实时回传到法庭。这是银川中院首次使用远程庭审系统开庭审理案件。
被告人杨某因涉嫌行贿罪经一审法院判决不服,上诉到银川中院。庭审中,法官询问,公诉人、辩护人双方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等都通过设备传输至看守所,被告人陈述相关事实也悉数从看守所传回庭审现场,图像声音传送流畅、清晰,实现了“隔空对话”,节省了往返看守所提押、还押的时间,使原本可能进行一下午的庭审缩短至40分钟。
远程庭审创新了诉讼方式,节约了庭前准备所耗费的大量人力、物力,通过让数据多跑腿,人员少跑路的方式,保证办案人员能够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庭审过程中,提高了审判效率,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实现了信息化与司法办案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