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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中院行政庭促进行政案件协调处理 妥善解决官民矛盾

  

去年,银川中院行政庭受理了一批原告常某某等58人诉被告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补偿系列案,该案是兴庆区政府为实施惠民工程拆迁原告所在的唐徕小区,与原告签订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协议签订后,被告未能如期对原告进行安置,原告为索要拆迁房屋过渡费而产生的争议。该案人数众多,属群体性案件,且官民矛盾十分尖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行政庭法官考虑到年关将至,为了让老百姓可以过一个舒心年,行政庭庭长带领承办法官多次前往政府与相关领导、双方律师协调沟通。历时三个多月,双方最终达成共识。为此,原告以与被告协商解决纠纷为由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此案的成功解决真正做到了案件事了。本案最大限度地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2015年以来,银川中院行政庭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积极推进行政纠纷多元化协调机制,设立行政案件协调室,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合法自愿的前提下,依法开展协调和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被告改变其所作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劳动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涉民生行政案件的审理工作,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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