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下午,银川中院在204法庭对冶某某、马某某、马某三起盗窃犯罪的刑事二审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全部当庭宣判。
庭前,案件主审法官认真阅卷、分析案情,制订了庭审提纲,归纳了争议焦点,做到对犯罪情节、法律适用“心中有数”。在庭审过程中,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合议庭成员详细查明了案件事实,经过休庭评议后,法庭对三起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
落实庭审实质化,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是优化刑事诉讼运行机制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银川中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对落实庭审实质化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刑二庭结合案件审理情况,严格执行方案要求,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审理,通过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集中审理,当庭宣判等形式,在落实庭审实质化的同时,提升了审判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