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对2017年度全区决算和2018年度预算执行分析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银川中院荣获全区部门决算二等奖,这是继获得全区政法资金绩效考核第二名后的又一项荣誉。
近年来,银川中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财物上划统管改革要求,高度重视预、决算工作,按照“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工作要求,确保预、决算工作顺利完成。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以制度管理,堵塞漏洞,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务支出管理规定》《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财经纪律、招投标规范。二是注重内控规范建设。严格落实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自治区、银川市相关要求,健全经费支出报销审批方式,切实杜绝经费报销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三是精打细算,开源节流,把有限的物力、财力用在审判工作一线,大胆创新和实践,走出一条切实可行的司法保障之路。
今后,银川中院将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装备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和队伍管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开创司法保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