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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中院刑一庭荣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1017日,在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因审判工作成绩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2013年至今,银川中院刑一庭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711件,案件保持了良好的质效,队伍经受了考验锤炼。妥善审理了全区首例暴恐案、1·05马永平放火案等多起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敏感刑事案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了自治区成立以来最大的李金明等5人贩卖运输36公斤毒品案。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审结纳金宝、伍永涛、马海龙、安金义等11件涉黑涉恶案件,铲除残害群众的多个黑恶势力。

近年来,银川中院刑一庭克服案件多、难度大、人员少的矛盾,振奋精神,实干苦干,顶住了重特大案件不断增多的压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全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涉黑涉毒犯罪,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刑一庭全体干警将以此次为契机,履职尽责把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提高到新水平,用更加优异的成绩回报党和人民的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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