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作为当下便捷且重要的支付工具,在持卡人骤增的同时,恶意透支拖延还款导致的涉诉案件也与日俱增。近日,银川中院民二庭牵头,组织辖区基层法院民商事法官代表、银行业务代表,并邀请自治区高院相关业务庭负责人参加,就银行卡纠纷案件情况听取意见,展开讨论。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25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从法院处理银行卡纠纷的司法实践中,系统提炼了裁判规则,具体规定了过高息费违约金的司法调整、发卡行的核实和保全证据义务、发卡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等内容。这些内容对司法审理解决银行卡纠纷中的疑难问题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具有非常强的实践性,有助于正确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
座谈中,法官们现场解答了该司法解释在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探讨了在具体裁判中,因合同内容不严谨,认识不同,等情况。银行工作人员也解答了有关各项息费的计算标准与方法,同时表示,银行过去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为固定模板,格式合同内容较为陈旧,造成各级法院在处理银行卡纠纷中裁判尺度不一,下一步将根据最新规定进行修改,对合同进行全面清理,对相关条款约定明确,减少诉讼。
召开此次座谈会,意在解决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银行卡纠纷所面对的“类案不同判”情形。总结争议焦点,根据《民法典》公平原则,确定各方责任,统一裁判尺度,维护各方利益。由法院、银行凝聚共识、共同发力,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更好引导银行业健康发展,共同防控区域金融风险,护航经济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