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统一裁判尺度,及时研究解决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案件,近日,兴庆区法院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了专业法官会议制度。
本次改革侧重于“立、分、限、管”四个方面:
“立”——结合法院实际,重新修改制定了《刑事审判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民事审判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行政、立案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执行、审监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确保立、审、执、监专业法官会议有章可循;
“分”——细化重组五个专业法官会议,根据案件需要进一步细化专业法官会议人员构成,设立1个刑事、2个民事、1个行政及立案、1个执行及审监业务领域的专业法官会议,且各专业法官会议由审判业务水平较高、实践经验相对丰富的资深法官组成,如议题需要,还可以邀请法学专家及其它专业人员等参加案件研讨;
“限”——限定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范围,对审判中的重大、疑难、复杂及敏感案件,重点从事实认定、证据判断、法律适用上进行研判,提供分析咨询意见,且该意见仅具有指导性,不影响承办人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同时对共性类案明确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
“管”——强化专业法官会议管理,新制度规定了专业法官会议的申请、召集、参会人员、会议时间等具体流程,对形成的专业法官会议记录内容的保存及归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完善后,兴庆区法院于近日先后组织召开了多次专业法官会议。参加会议的专业法官集思广益,对承办法官提请讨论的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判断、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为合议庭及独任法官提供了合理的裁判建议。通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原本拟上审判委员会的21件案件,18件都有了明确的审判方向,只有3件需要继续提交审判委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