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9日上午,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利用网络直播系统,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唐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开设赌场一案。
自1998年以来,马某逐步纠集此案被告人唐某某、马某某、王某某等数十人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以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欺压、残害群众,并为维护非法组织的经济利益,购买枪支、刀具等作案工具,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2011年,该犯罪团伙马某、马某某、王某某等人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后宣判。而该团伙成员唐某某一直潜逃在外,直到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被告人唐某某才迫于形势压力,主动投案自首。
此案为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以来,该院涉黑犯罪第一案,邀请了检察院、政法委、新闻媒体等人员进行旁听、观摩。法庭上,被告人唐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