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我妻子的家人正在对我施暴,求求你们救救我……”近日,金凤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张法官在审查一起离婚涉家庭暴力的案件是否需要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时,接到了当事人穆某的求救电话,声称他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申请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保护他的人身安全。
申请人穆某称,自己与李某系夫妻关系, 婚后李某时常对他进行殴打及言语侮辱,并对穆某的父母进行辱骂。2017年9月14日,李某又一次无故殴打了申请人,并将申请人的前身及后背抠伤。2018年5月,两人至金凤法院起诉离婚,李某的家人李某甲及李某乙在穆某婚姻纠纷案开庭后,聚集在法院门外再次对申请人进行拦阻殴打,经医院诊断申请人系头面部软组织挫伤及疑似脑震荡。同月,李某又因口角打伤了穆某。
鉴于李某及亲属的上述行为均有公安机关接警登记、照片、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因此法院认为穆某的申请符合法定要求,最终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其家人;禁止被申请人利用骚扰、跟踪等手段接触申请人穆某及其近亲属。这也是金凤区法院今年发出的第4张“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