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灵武法院发布第二批悬赏公告,次日该院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举报人获得10000元的奖励。这是灵武法院实行执行悬赏保险机制以来,首例由举报人提供线索并由该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案例。
2017年4月马某申请执行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07750元,该案在执行中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逃避执行,且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本案执行不能。悬赏公告发布后,举报人于2018年11月27日早8时提供线索,该院干警当即前往现场,并将被执行人王某带回,因被执行人无法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亦无法履行本案义务,故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举报人的举报行为合法有效,符合领取执行悬赏保险奖金的条件,举报人在灵武法院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武支公司的共同见证下领取了该院首例执行悬赏奖金一万元。
据悉,今年5月灵武法院正式启动“执行悬赏保险”机制以来,共发布执行悬赏公告两批,涉及71名失信被执行人个人信息,有4名被执行人迫于悬赏公告压力主动投案,1名举报人领取悬赏奖金。悬赏举报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手段,即整合了社会资源,又可以借助民间力量,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成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又一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