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兴庆区法院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目标,坚持“一把手”带头部署,推动专项斗争有序开展。在备受关注的“3.15”涉黑一案中,兴庆区法院制定详细工作预案、建立全程监控、信息专报等工作机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案件进展。
该案影响重大,得到兴庆区委、区政府等部门的高度重视。兴庆区委书记朱韶峰作出批示:“此事影响重大,公安分局全力支持,做好庭审工作。”区委副书记、区长周福琦批示指出:“3.15案是件影响很大的案件,王院长亲自挂帅值得肯定,要协调精兵强将,依法公正、有序、高效开展。”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斌批示要求,如有必要则由公安分局主力予以保障,交警保障由交警一大队队长赵永飞给予支持。
根据批示,兴庆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滨要求“3·15”案各责任部门,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各领导的批示要求,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公正司法,扎实做好“3·15”案立、审、执工作,通过此案不断提升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能力水平,充分营造严惩涉黑涉恶案件的氛围,为实现“兴庆率先”目标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更好地服务辖区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