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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法院档案工作规范化通过达标验收

  

515日上午,由自治区档案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贺兰县档案局组成的考评验收组对贺兰县人民法院档案规范化达标工作进行了考评验收。

考评验收组首先听取了贺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彤伟关于创建“档案工作规范化单位”以及档案工作亮点情况的专题汇报,观看了反映贺兰县法院全面工作的专题片,随后实地查看了档案室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门类档案整理情况,并通过随机调阅档案、现场进行提问、查阅检索目录、集体讨论评议等方式,从管理体制、基础设施、业务建设、现代化管理、提供利用5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严格评审,贺兰县法院最终以97.2分的优异成绩顺利通过了档案工作规范化达标验收。

考评验收组对贺兰县法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并指出,近年来,贺兰县法院紧紧围绕“档案工作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通过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完善档案工作机制,夯实档案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充实各门类档案内容,全面提升了法院档案工作水平。同时,也指出贺兰县法院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如档案资料利用不够充分、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编研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和不足。

院长李彤伟表示,档案工作规范化达标并不是终点,贺兰县法院将以此次达标工作为新起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考评验收组所提出的不足和要求,一如既往地提高思想认识,配齐配强档案管理人员,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规范档案日常工作流程,加强安防设施建设,建立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开创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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