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以来,灵武市法院先后依法审理了灵武市马家滩镇西三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马学林等7人非法挡工涉恶案件(“1·23”案),马海龙等3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组织案(“1·28”案),贺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原副所长刘涛充当黑社会性质保护伞案,虽然一审已经过去了很多天,但毋庸置疑的是,该三起案件如今依然是许多灵武市民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
为进一步扩大以案释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灵武市法院积极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庭审直播活动,对审理的三起涉黑恶性质犯罪案件进行了4场网络直播,通过组织社会各界人士现场旁听庭审,庭审现场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多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各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在线观看庭审直播,并联合宣传部门将“1·28”案宣判过程在灵武市街心广场电子屏同步进行了直播,通过变庭审现场为“警示课堂”,以案释法,网上网下全方位宣传造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群众点击量累计达到70余万人。
同时,为强化正面宣传,彰显法治权威,展示法院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灵武市法院积极发动群众,因地制宜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展板、电子屏、流动法庭车、微信微博、区内主流媒体,线上线下向人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法律、案例及工作动态,先后开展宣传活动23次,发放宣传材料3500余份,制作展板30块,悬挂横幅18条。公开举报信箱并开通扫黑除恶热线电话,随案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须知”,在庭审中逐案询问当事人有无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线索,多渠道保证群众举报途径畅通,充分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