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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法院闽宁法庭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借助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篇,永宁县人民法院闽宁人民法庭以“小法庭护航大战略”的成功经验入选其中,成为宁夏法院唯一榜上有名的基层法庭。

扎根移民安置区  创建塞上枫桥人民法庭

案例点评: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法院闽宁法庭扎根移民安置区,率先在辖区建立“一室、两站、三中心”,提炼“三端六位”工作法,以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东西部协作,与走出大山的群众共谱“山海情”;继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近三年服判息诉率94.9%

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法院闽宁法庭扎根移民安置区,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前沿哨”“桥头堡”作用,厚植民生底色,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建设,努力为闽宁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

一、多措并举,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积极将诉服窗口前移,工作重心下沉,率先在辖区建立“一室两站三中心”,并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流程。继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出“三端六位”工作法,将多元解纷触角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借助“网格员+警格员”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法官+警官+村组干部+特邀调解员+N”协同联动化解机制,风险防范、纠纷化解基本实现无死角全覆盖,家庭纠纷不出组、邻里矛盾不出村。近三年,法庭委托诉前调解成功案件290余件。2021年自治区高院授予闽宁法庭“塞上枫桥人民法庭”荣誉,法庭工作被写进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二、守护脱贫攻坚成果,护航乡村振兴再发力

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便捷、高效的司法诉讼服务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庭在助力脱贫攻坚、护航乡村振兴中职能定位。一是调判结合妥善化解政府扶贫贷款、村级互助资金纠纷,确保扶贫资金持续高效利用;二是开通涉农业生产类案件绿色通道,协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化解此类纠纷,确保不误农时、农事;三是推进诉前保全在土地流转、劳务纠纷案件中的应用,避免判决文书成为一纸白条,守护移民群众的钱袋子;四是为伤残、高龄等出行困难当事人办理上门立案、巡回审理,依法开展司法救助确保弱势群体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几代法庭人下田间、走地头,钻牛棚、进羊圈,为闽宁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优质司法服务保障。近三年闽宁法庭受理案件服判息诉率94.9%,无一例上访案件。

三、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以“塞上枫桥人民法庭”建设为契机,主动融入镇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一是升级诉讼服务大厅,完成立案、审判、普法宣传等区域的调整布置,打造功能完备、亮点鲜明的智能化法庭。二是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支持,建立与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村委会共同参与的综治联席会议制度和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定期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会商研判,及时联动化解。2021年参与联合化解存在群访、有治安隐患案件9起,涉诉案件3起。三是进一步拓展司法便民渠道,深入推广云庭审系统、法院调解平台、微信视频等信息应用平台,开展线上、云间诉讼服务,开通乡音热线、设立E+移动微法庭,实现咨询、立案、庭审、送达全过程线上进行。

四、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纲,推进普法宣传

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蒲公英效应。针对辖区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纠纷居高不下,家暴、天价彩礼、未成年人抚养教育缺位等涉及民生的问题频发的情况,拣选具有代表性案件巡回审判,让驻地群众零距离旁听庭审,发挥司法审判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努力让司法审判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全年开展巡回审判26次,进企业、社区、集市开展集中宣传11次,开展法治进校园5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3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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