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度以来,灵武法院先行先试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全力结案。该院规定在第四个季度里,院长办案2件,副院长、纪检组长、审委会专委、审监庭、行政庭庭长每人办案5件,其他庭长办案占本庭法官人均办案的70%,未入额的法官暂由各自庭室根据情况决定办案数量,并在此基础上拟定灵武法院院庭长办案规定,取得了主要审判指标同步“两上升两提高一下降”的可喜成效。
目前,院长陈岩涛已带头办案2件,其中1件当庭宣判,副院长、纪检组长、审委会专委共办案19件,庭长办案都已接近完成目标。1-11月份,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206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892件,同比上升29.96%;审执结6432件,比上年同期多审结1759件,同比上升37.64%;审限期内结案率99.47%,同比提高0.27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94.71%,同比提高4.17个百分点;上诉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48%,同比下降0.4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