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三天的公开审理,宁夏兴麟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等5家被告单位,吴秉麟等33名被告人合同诈骗一案的庭审工作,于2017年 1月19日顺利结束。
该案涉及全国17个省市,上万名被害人,造成损失金额10亿余元。其中,宁夏地区涉及被害人900余名,金额7800余万元,案情特别重大,社会关注度极高。为依法查清案件事实,实现庭审实质化,经过阅卷、向公诉机关建议补充侦查等工作后,2016年 11月30日至12月1日,我院组织各方召开了庭前会议,解决了案件审理中的程序性问题。庭前会议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为尽力挽回被害人损失,启动了对涉案扣押财产移送执行的先予执行程序;对被害人情绪激动,多次群访的情况,高度重视,多次沟通安抚;对风险点全面预判评估,准确确定重点环节。经过充分准备,制定了案件庭审预案,经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银川市政法委请示汇报后,确定了公开开庭审理的时间。成立了以副院长乔建军、张学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了押解看管组、突发事件处置组、新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由刑二庭、法警支队、行装处、研究室、立案庭、办公室、技术室负责人分工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各小组分别根据预案要求各司其责,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
鉴于该案涉及被害人人数众多,被害人情绪激动,随时可能发生聚集、哄闹、上访事件,开庭前院长、庭长及合议庭成员多次接待被害人,与被害人及其代表对话交流,耐心听取被害人的诉求、意见,收取他们的书面材料,尽最大努力安抚被害人。案件审理中,大批被害人陆续拥堵到法庭要求参加旁听,我院为满足其要求,除安排他们分批在301法庭参加庭审现场旁听外,还开放了202、204法庭,安排被害人观看同步庭审实况播放,充分保障了被害人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刑二庭、立案庭还安排专人对在202、204法庭旁听的被害人提出的问题当场进行解答。为充分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利,进一步做好被害人的稳定工作,在第一天和第三天庭审结束后,又专门安排合议庭成员及公诉人共同听取了被害人提出的问题、意见,并逐一进行解答和释疑。被害人对法庭专门听取被害人意见的这种安排予以认可,对立情绪得以缓解。庭审中,为最大努力挽回被害人的损失,合议庭还反复向被告人释明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可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的法律规定,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我院精心组织及各部门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下,保证了每一位要求旁听的被害人都能参加旁听,被害人对法院的安排和所做工作表示理解和满意,整体情绪基本稳定,没有因个别人的煽动、挑拨、诱导而发生群体事件,未出现被害人打条幅、静坐、喊口号等情况,也没有出现重大舆情。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在最后陈述时,5家被告单位及33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