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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欠400多万元赖着不还 东方驾校55辆教学用车被法院查扣

  

111,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宁夏东方佳驰驾驶员培训学校(以下简称“东方驾校”)的两处教学场所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查扣了两处教学场所所有的教学用车22辆,查封大巴车及货车训练车各一辆。

这是怎么回事?原来,东方驾校法定代表人唐某在2010年至2012年两年时间内向王某借款400多万元,到期后唐某却迟迟不肯还钱。无奈之下王某将唐某诉至法院,东方驾校作为被告被判承担连带责任。可法院进行民事调解过后,唐某依旧不履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驾校仍在营运,尤其是有缴费学员要随车学习和考试,银川中院暂未对先前保全的驾校资产进行司法处置。在此期间,银川中院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但案件仍无进展,唐某更是到处躲避,拒不履行义务,银川中院遂决定依法对承担连带责任的东方驾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当天上午9时,法院干警前往东方驾校位于兴燕路的一处教学场所,准备将这里的9辆教学车辆查扣。但当法院干警来到现场后发现偌大的训练场只有一名教练,只好将这名教练所驾车辆查扣。经过协调,该教学场所中大部分教学车辆的车辆钥匙陆续交至法院干警手中,针对部分没有钥匙或无法启动的车辆,法院干警联系了专业开锁公司和清拖公司,对这些车辆进行处理后,张贴封条,并出具了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随后,法院干警又前往东方驾校位于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西门对面的一处训练场所,查扣13辆教学用车,同时现场查封大巴车及货车训练车各一辆。

112一早,银川中院又组织30余名干警,前往东方驾校位于掌镇的一处教学场所,查扣教练车、学员车等车辆33辆,待将所有车辆押运至扣押场地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执行干警才拖着疲惫的身体返回法院。至此,历时两天、二十多个小时的集中执行活动圆满结束。

如果被执行人唐某能够提出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并且得到申请执行人的认可,那么将按照双方协定的方案进行处理;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那法院近期将对查扣的车辆进行评估拍卖,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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