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以来,最高院决定在对原有的十五种罪名进行量刑规范化基础上,再增加八种罪名纳入量刑规范化范围。根据最高院《关于扩大量刑规范化罪名和试点的通知》及自治区高院《关于在全区部分法院开展扩大量刑规范化范围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银川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扩大量刑规范化范围试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银川市两级法院积极领会量刑规范化的出台背景及法理精神,银川中院制定并下发了《扩大量刑规范化范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各院组织召开量刑规范化会议,分别成立了量刑规范化领导小组,对新增八类案件量刑的适用情况进行收集、整理、汇总,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加强对刑事审判人员的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与督促审判人员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对刑事法官进行专题培训,熟悉操作流程、做到有安排部署、有督促检查;建立完善的工作联席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院、司法局、律协的相互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规范量刑流程,将量刑规范化工作要求落实到庭前准备、庭审过程、庭后判决、案件合议、文书撰写的全过程,实现量刑科学化管理;强化指导督查,建立台账,将每个试点案件的量刑情况、是否上诉、二审结果纳入台账,每月月底由中院刑二庭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总后书面报送自治区高院。
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正式实施以来,新增八类案件的量刑与以往同类案件量刑相较在刑期上并无较大差异,但在量刑情节上较以往案件更加规范和细致。在具体适用过程中充分考虑被告人从重、从轻的情节,并规范地予以量化,量刑更加公正均衡、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规范量刑的思维模式已植入刑事法官的办案全过程。截止10月31日,银川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涉及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量刑指导意见(二)》的八类案件579件,结案540件,结案率93.26%。基层法院审理八类案件526件,结案494件,结案率为93.91%,上诉38件,上诉率7.69%,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33个百分点。
下一步,银川市两级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两个意见和实施细则的精神及规定,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定罪与量刑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社会主义刑事执法理念,切实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刑事法官的刑罚裁量权,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不断加强对刑事法官的业务培训,强化岗位练兵,做到对实施细则的正确理解和熟练运用;不断加强刑事审判调研,总结审判实践经验,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实现案件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