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中院于2018年12月19日裁定受理上陵集团等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案,并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公开竞选的方式指定管理人。目前,债权申报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上陵集团等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受到银川市政府、本院院领导高度重视,为加快推进案件审理进度,确保“两会”前债权人能够及时申报债权,防止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2019年1月10日下午,我院民二庭负责审理上陵集团等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的合议庭全体成员挤出时间,先后到上陵集团等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案管理人设立的位于青铜峡市与银川市兴庆区的办公场所及债权申报现场检查工作。合议庭对管理人在债权申报点的工作安排、人员设置及债权申报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对管理人的前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上陵集团等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人数量庞大、债权结构复杂、涉及面广、社会影响重大,债权申报工作的能否顺利进行对后续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决定性作用,同时事关各中小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事关维稳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