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日前印发《关于表彰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和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决定》,全国法院71个集体和25名个人获全国妇联表彰。为肯定成绩、表彰先进、凝聚力量,最高人民法院印发通报,对获得荣誉的集体及个人予以表扬。银川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冯芳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冯芳,2013年1月进入法院系统工作。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冯芳同志始终心系人民、心系公正,始终以朴素的感情、执着的信念投身审判事业,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和领导同事的肯定。
她是小身板、大能量的好法官。自2014年9月至2022年,冯芳同志共办结物权纠纷、侵权纠纷、各类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及劳动争议案件等各类案件2714件,年均办案量是宁夏法院一线法官人均办案量的2倍以上,2019年在其怀孕期间,仍然坚持办案第一线,受理物权、侵权等疑难复杂民事案291件,结案280件。冯芳同志办理案件数量多的同时,并未放松对案件质量的要求,其办案以来,案件服判息诉率均高于全院平均水平。
她是能吃苦、讲奉献的好法官。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五加二”“白加黑”成了她的工作常态。带着长期工作劳累引起的颈椎病,怀着没时间陪伴家人孩子的愧疚,她在奋斗的路上步履不停。2016年5月,因颈椎病加重,冯芳的左胳膊无法抬起,但她依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午在单位处理工作,下午才抽时间前往医院接收治疗。期间,因左边胳膊无法打字,她的法律文书都是仅仅依靠一只右手制作完成的。
她是守初心、司法为民的好法官。冯芳在办案的过程中,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时时刻刻为民着想。她曾受理一起遗产继承案,当事人之间积怨已久、案情错综复杂、涉案财产多、举证难度大。冯芳没有退缩,经过充分的沟通和耐心彻底的工作措施,最终在平衡法理与情理的情形下,公平公正的作出了让各方都满意的裁判结果,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她认真、负责,一心一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
冯芳同志默默耕耘在审判一线,她用自己的热情与坚定,诠释着新时代年轻法官的责任与担当。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自治区三八红旗手、全区政法百名先进典型等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