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川市委、市政府印发表彰决定,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岳磊荣获银川市先进工作者称号。
岳磊,男,汉族,198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银川中院立案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办案注重“情、理、法”的融合
该同志在与当事人沟通时积极主动,坚持以情动人、以理明人、以法服人,让司法更有温度。在审理李某与徐某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件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多年好友,虽然及时判决可以实现司法公正,但是社会效果不佳。该同志在确保实体公正的前提下,组织双方多次调解、释法析理,后双方念及多年情谊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该同志在办理多起民事纠纷案件过程中,真切理解群众诉求,因人而异制定调解方案,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司法裁判在社会效果中得到了检验。
注重工作创新、科技赋能
该同志调整到立案庭工作后,综合运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服体系评价系统、12368诉讼服务热线、集中送达等信息化平台应用,健全完善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体验。办理民事简案系列案过程中,积极运用办案平台大数据查询系统,系统研判与个案斟酌相结合,极大程度上统一了裁判尺度。该同志对现有系统创新式的应用,为单位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民事简案通过大数据筛查统一裁判尺度等方面均取得了良好成绩。
注重典型案例示范作用
该同志2018年年底调整到民事审判工作岗位后,认真总结案例积累的审判经验做法,注重案例的收集整理。在主审酒类产品侵害商标权案件过程中,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通过对被告恶意侵权、情节严重,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认定进行裁判,该案件成为宁夏首例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在主审原告吴某与被告钟某著作权权属及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中,通过对原告吴某在作品构思、食材选配、剪辑、灯光等多方面的独创性劳动具有著作权的认定,结合双方的合同约定,及客观上造成涉案视频在微信群进行传播的事实,再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的时长、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判令被告钟某承担了侵权责任。该案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案入选2021年全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件。
注重团队协作,提升工作效能
该同志除了民事审判,还负责协助庭室领导处理诉讼服务中心等各项事务。该同志时刻尊崇人民法官廉政为民、秉公执法的信念,虚心向周围同志学习。对难度大的工作,敢于迎难而上,以自己务实的行动赢得领导和同事的信任,较好完成了庭室工作制度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矛盾多元化解等各项工作任务。近三年来,该同志年均结案300余件,其中2022年度结案399件,结案数位居本院第一。该同志先后荣获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全市法院“破解执行难百日攻坚战”专项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本院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岳磊同志始终在平凡的岗位上守司法为民之初心,担公正司法之使命,在公正司法、为民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