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
张老伯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家人,患有精神病的女儿小容。
有一天,小容不慎走失,没过多久,被发现冻死在一个垃圾场。之后十几年,张老伯把女儿的尸体冷冻在殡仪馆,开启了漫长的寻找真相之路。
2015年,这个案子到了西夏区法院李莉法官手里。
当年小容离开家之后,去到一家医院,医院发现后通知救助站,救助站先后两次派工作人员到医院查看,告知医院先给看病,请示领导后接走。医院作出医嘱:观察,但未安排人员看护。后来小容离开医院,冻死在垃圾场。法院最终判决救助站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5万元;医院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
结案时,张老伯对着李莉法官深深鞠了一躬:谢谢你给了孩子一个真相。
最后,张老伯像小说《活着》中的福贵一样,独自一人走向生活的洪流。
他不想给别人一种感觉:自己在靠女儿生命换来的钱活着,在结清殡仪馆的相关费用后,他把其余赔偿金全部捐献给了社会。
这起案子,像一次生命权利的追问,在李莉法官心中引起了极大的震动,让她重新去审视生命尊严、法律力量。那些对人性的洞察,对世俗人情的理解,对自我思考的总结,在一个个暗夜中奔涌而来,促使李莉一次次在夜深人静时,坐在电脑前,噼里啪啦敲下一串串文字……
一个法官,只有兼具普通人的理性与情感,敬畏生命,洞察人情,才不会只躲在法律的盾牌后边,拒绝观察这个纷繁复杂的红尘世事,导致在法律的世界中迷失自己。
李莉找到的自己,似乎永远都有审不完的案子,写不完的文字。
于是,李莉法官白天审案子,晚上写作。
白天,她是老道、犀利的法官,审理劳动争议类案件时,几个问题就能把态度含糊的律师问得当庭直冒虚汗。晚上,她窝在自己的书房中,写完了32万字的《李莉谈劳动》、8万字的《法解红楼梦》。
灵感来临时,她天马行空、填词作诗,自由得像一条鱼。
法律重理性、文学重感性,在李莉身上,这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两者奇妙交融,并迸发出强大的力量……
文学女青年的长途跋涉
李莉家住银川最东头,单位在最西头。
从家到单位,相距二十五公里,开车需要半小时,坐公交需要两个小时,打车单程费用得50元左右。
李莉不会开车,坐公交没时间,打车又太贵,几相权衡,李莉找到了一种“混搭出行法”:
先坐家人的车(或坐公交)到指定地点,再搭乘同事的车到单位。完成这一套流程,李莉每天六点就要起床,晚上如果加班,赶不上同事的车,又是一套反方向的换乘操作。
在银川这个三线城市,李莉每天都在体验北上广般的漫漫通勤路。因为这个原因,很多人说:李莉上班的路就像一场长征。
但再漫长的征途,都架不住李莉自己热爱。
李莉对法学、对工作的热爱,是刻进骨子里的。可走近了才发现,她对文学,尤其是古典文学的热爱,也丝毫不逊色于法律。
“如果当年没有选法律,我可能会是一名还不错的古汉语老师。”
办案抵达当下,写作抵达远方。职业打开了一个法治世界,写作则以轻盈的笔触向着人类灵魂的更深处进发。在《法解红楼梦》中,李莉旁征博引,在小说、法律规范、史料之间来回穿梭,游刃有余。
时间是李莉写作和办案之间最大的冲突。她常说的一句话是“不敢休息”,因为时间有限,很多事提前都要制订计划,每天都要知道今天要干什么,对自我的驾驭细化到每一天的状态。所以直到今天,那个办理了无数疑难案件的李莉,每天还在想尽办法征服她的“长征路”,当问到她为什么不去考个驾照时,李莉无奈地说:“哪有时间啊,学驾照太费时间了。”
时间永远是李莉工作生活中最珍贵的奢侈品。
李莉的自由
“我要做一个不受任何人左右的法官。”
说这句话的李莉法官很酷,神情里有几分笃定、几分赤诚,还有几分少年般的不羁。
不为人情所动,不受金钱诱惑,不被权力左右,不向恐吓低头,这是李莉作为一名法官,始终追求的自由。
这自由,让李莉整个人像风一样舒展。那是一种在大案要案面前的从容不迫,是在一地鸡毛、家长里短中的处乱不惊,是二十多年办案成山阅人无数的气场,更是一种内心对理性、秩序、公平、正义的信仰。
“很多事情我决定不了,但我可以决定让自己成为一名好法官。” 李莉说,“自由是公正的底气。人们不会将公正的愿望寄托在一个随波逐流或受制于人的法官身上。”
至于什么是真正的好法官,李莉不想被定义,她只想努力做好每一件当下的事。在已发表的一篇《法解红楼梦》中,李莉引用了一副自己很喜欢的对联,或许在这副对联里,暗藏着她的答案:
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好欺自己也是百姓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
“我退休以后,一定要把《法解红楼梦》继续写下去。”没有人知道李莉为什么那么喜欢写作,那是属于她自己的自由世界。
心中无畏,星辰生花,以梦为马,不枉出发。用自由洒脱的灵魂,做不被定义的法官。不屈从、不迎合、不偏袒、不附和,李莉,就站在自己所热爱的世界里,闪闪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