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当事人侯某将一面写着“高效公正执法 热心服务为民”的锦旗送到银川中院民二庭,特此感谢承办法官闫莉的热心接待、耐心倾听、高效公正审理,让他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温度与速度。
侯某夫妇于2011年4月24日将其一套营业房出租给席某,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10年。租赁期限届满后,双方未再续签合同。因欠付房租、物业费、交还房屋等问题双方发生争议,承租人一直未交房。侯某夫妇以承租人不返还房屋、欠付房租、违法增建给房屋造成重大安全隐患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恢复原状并支付欠付租金、违约金等。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席某不服提出上诉。银川中院受理该案后,侯某找到闫莉法官,表示其背负着高额房屋贷款,儿子离世、妻子身体状况不好,精神及经济压力非常大,希望本案能尽早了解。闫莉法官了解到该情况后及时安排案件审理,并耐心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期间,闫莉法官通过电话耐心倾听了侯某妻子的诉说,解答了相关法律问题,并安抚其激动焦虑的情绪。最终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调解成功,闫莉依法及时作出了判决。
侯某在送锦旗时说,“如果不是法官与我妻子多次通话,耐心讲解,她可能真的要崩溃了,会出大事的,由衷地感谢闫法官。”
面对骤增的办案量,闫莉时常加班加点到深夜,从未有过怨言。面对当事人常换位思考,理解当事人难处,体会他们焦灼的心情,柔风细雨做工作,在不失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做到温情司法,逐步缓和当事人的情绪,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