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5月27日,银川中院召开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座谈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区市党委、自治区高院关于“枫桥经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首批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的人民法庭负责人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就创建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法庭创建特色亮点作了介绍,并就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就如何提高创建工作成效作了详细探讨。
会议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创建工作任务,要求各派出法庭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首创精神,把握好“预防在先、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四个重点,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主动把“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置于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格局中,要对照自治区高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实施方案》规定的测评体系要求,立足自身实际,统筹规划创建工作重点任务、工作目标、方法步骤,以创建活动提质增效。要切实提高站位,打造人民法庭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大作用,并以首批创建示范活动为契机,打造矛盾纠纷源头实质化解、人民群众信任和满意的“枫桥式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