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推动银川市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刻回应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待,助推银川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行政审判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将高质量行政审判作为助推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保障,系西北地区首个以党委政府名义联合印发的全面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综合性实施意见,为更好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一体推进法治银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意见》结合银川市行政审判及依法行政工作实际,从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和配合行政审判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组织保障等方面制定15条具体措施。《意见》指出,在新的发展阶段,面对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银川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法院要切实提高对行政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行政审判工作的深层次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要服务中心大局工作,切实维护市域安全稳定;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纠正逐利执法、“小过重罚”等违法行为,依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要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依法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要提升司法公信力,正确处理监督行政权力与保障公民权利的关系;要加强源头治理工作,构建全链条行政争议化解机制。
二是积极支持和配合行政审判工作。要坚持全面依法行政,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将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构建行政争议前端化解机制,做好纠纷实质化解工作;要强化出庭应诉实效,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要加强府检院良性互动,形成衔接顺畅、信息共享的良性互动机制;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有效降低行政案件败诉率。
三是切实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组织保障。支持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完善行政审判的外部监督机制,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法治专家备用名库。
《意见》首次将行政审判效能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核心指标,通过“评价-反馈-整改-提升”全链条机制,推动司法监督从“程序参与”转向“实效治理”,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行政审判工作重要性的高度关注,为西北地区法治协同提供了“银川样板”。下一步,银川中院将以落实《意见》为契机,致力于解决制约和影响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源性、瓶颈性问题,将行政审判工作融入并服务于市域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府院联席会议,通过强化行政审判与法治政府协同机制,推动依法行政与司法监督深度融合,为“五八”强首府战略和“双示范市”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