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贺兰县人民法院陆续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法治新报》上对159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进行了曝光,依法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4年9月份以来,贺兰法院充分运用执行威慑机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老赖“黑名单”,将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等规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征信记录,同时采取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出境等联合惩戒措施,进一步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以来,有力震慑了失信行为,一些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短短一个月内,贺兰法院执结执行案件83件,已结案件标的总金额为760.4535万元,实际执行率达89.1%,位列全市法院第一。
被执行人高某与申请执行人龚某原是多年的生意合作伙伴,两年前双方因货款结算产生分歧,后因高某久拖未付货款,双方矛盾进一步加深。2014年,龚某向贺兰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依法判决后,高某仍拒不履行。在执行过程中,高某无视法律,态度蛮横,执行法官数次前往其住所执行均避而不见,案件一度陷入僵局。9月份,贺兰法院对高某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进行了曝光,高某迫于法律和社会舆论的双重压力,主动来到贺兰法院履行法律义务,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多年的生意伙伴终于冰释前嫌。
“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主要目的是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通过新闻媒体的传播作用,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让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一旦失信就寸步难行,从而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司法权威。”贺兰法院执行局局长肖健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