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8月份起,被告人王某就打出“高额回收十字绣成品”的口号大张旗鼓行骗,诈骗380余人672800余元押金。
据了解,被告人王某注册“银川市西夏区慧鑫工艺品店”,从2010年起租用银川市火车站兴康苑小区1-5-402室开始从事十字绣的加工和销售工作。2010年7月起,通过发放传单、在银川市城市快讯刊登广告等宣传工作,对外谎称其经营的工艺品店是受“北京市新城区慧鑫工艺品中心”委托,假冒该公司在银川回收“十字绣”加工成品图的负责人,以许诺高额加工费为诱饵,保证其在与客户签订制作协议后将以高价回收客户完成的十字绣成品,然后以必须缴纳“押金”为由骗取包括马某在内的被害人签订“十字绣”虚假合同进行诈骗少则数百元多则几万元的钱款,共计672800余元。
“几个月来,我起早贪黑,门都舍不得出,就是为了尽快完成这幅‘马到成功’十字绣挣点外快贴补家用。没想到好不容易完成了,不仅一分钱没挣到还贴进去了10000元。”郑女士无奈地跟身边的人说。
受害人报警后, 2013年3月,王某被刑事拘留。2014年5月王某被依法执行逮捕归案。2015年2月2日至3日,西夏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日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主审法官郑鼎丽提醒广大群众,不法分子打着“高价回收十字绣”的幌子,以收取押金、保证金或者材料费的形式,专门诈骗“绣娘”。在全国多地都有利用十字绣诈骗的案例,缴纳一定押金领取十字绣样图和材料,绣成后上交作品就可获得高额手工费,这样的十字绣“代绣”工作从2011年开始吸引了宁夏各地群众加入。2013年西夏区就曾审理过一起大型十字绣代工合同诈骗案。目前以“代工”为名义骗取押金的骗局花样繁多。为了使受骗者相信所谓十字绣公司或门店的正规性,犯罪嫌疑人广发传单,还伪造营业执照、十字绣产品回收合同及公章,并保证只要质量合格就全部高价回收。正是这些假冒的合同打消了很多人的顾虑,认为只要合同在手,就不怕对方赖账。等到交货时,对方早已拿钱走人。因此千万不要轻信街头小广告,如遇类似“赚钱业务”,最好不要介入或谨慎介入。在签订此类加工合同时,一定要查看对方在本地的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相关信息,最好能到现场查看对方的办公环境、办公人员等,切记不能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预付货款或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