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渠道,营造高效、公正和谐的执法环境,及时化解城市管理行政争议,加快新常态下我市经济的发展,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在灵武市成立城管巡回法庭。
2016年9月6日,我院在灵武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正式挂牌成立城管巡回法庭。城管巡回法庭在灵武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审判庭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由行政审判庭3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对城管机关申请非诉执行案件,在规定期内采取合议庭负责制,进行审查、审判。城管巡回法庭建立与城市管理执法局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灵武市城市管理执法中遇到的重大疑难案件,规范执法卷宗及法律文书。案件受理及议裁范围包括:1、违反市容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类案件;2、违法违章建筑类案件;3、违反规定设置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类案件;4、违法违规拉运渣土类案件;5、破坏市政设施类案件等其他城市管理类非诉执行案件。
城管巡回法庭办理案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程序进行,主动接受党委、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共同构建依法行政、遵规守则的良好城市管理氛围,营造高效、文明、公正、和谐的执法环境,为建设“市强、民富、家美”新灵武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