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灵武法院仅用15分钟,与西藏那曲申扎县法院合作完成一起刑事自诉案件的跨域立案。
路程遥远成难题,窗口咨询解心结
当天一大早,当事人吕某携带案件材料来到灵武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跨域立案”窗口进行咨询。
“法官,我想咨询一下,我这起刑事自诉案件的管辖法院是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申扎县人民法院,我本人住在灵武,去西藏立案实在是太不方便了,请问有什么便捷途径吗?”
“我可以帮您联系申扎县法院,协助您进行跨域立案。”
司机监守自盗,吕某自诉维权
吕某准备起诉立案的是一起刑事自诉案件,2020年4月,自诉人吕某在拉萨雇佣被告人石某作为司机前往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申扎县某商混站拉运拌料并代为结算运输费用。本想着在家坐等“收钱”,但没想到发生意外。
石某在完成运输后,吕某一直给石某打电话,想与其通过手机结算工资、收取运输费,而石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结算。焦急万分的吕某便到拉萨找到石某,得知其已将运输款用于赌博,并私自将吕某的车卖给了第三人。吕某火冒三丈,一时无语,只能向申扎县公安局报案。在民警询问下,石某承认了其未经吕某同意私自出售涉案车辆的事实。后吕某因急事回到灵武家中,当得知可以行使自诉权时,便第一时间来到法院咨询。吕某认为,石某在担任司机过程中,利用其车辆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私自将车辆出售给第三人,其行为严重侵害其合法权利,故以侵占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法院快速审核,高效便捷立案
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随即与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申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并将案件全部资料通过办案系统发送至申扎法院进行审核。十五分钟后,申扎县法院审核完毕,表示该案符合立案条件,可通过灵武法院向其进行跨区域远程立案。至此,灵武法院仅用15分钟便打破了3000公里的地域限制,成功完成了与西藏法院首例跨域立案,极大地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
不论是跨域立案、网上立案还是邮寄立案,均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水平、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真正实现群众“少跑路”,司法服务“再延伸”。下一步,灵武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扩大诉讼服务范围,拓宽诉讼服务渠道,落实马上就办的精神,推进网上立案、上门立案、快速立案,不断让人民群众享受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