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你利用下班时间帮我们调解案件,真是解了燃眉之急!”调解现场,原告吴某紧紧握着承办法官的手,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近日,灵武法院利用下班时间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及时解开了当事人心中的急切难题,也大幅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
案情回顾
2023年9月,原告吴某与被告杨某签订《二手车买卖协议》,杨某将登记在案外人姜某名下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以7.7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吴某,并约定交付随车证件、手续,配合办理车辆过户,二人当场交付全额购车款及车辆。然而,杨某始终未协助吴某办理过户手续,吴某多次催促,杨某均找借口推脱。无奈之下,吴某将杨某诉至灵武法院。
下班,也不耽误调解
“法官,我每天工作太忙了,而且从中宁开往灵武需要几个小时,来不及怎么办啊?”
“别急,我们来想办法。”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时发现,案涉车辆未办理行驶证,且车辆登记在案外人名下。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吴某沟通后得知,吴某身在中宁,在其下班后将车辆从中宁开往灵武需要几个小时,最早也得在下午七点半后才能赶到灵武法院,若按照法院正常工作时间调解,双方当事人来回奔波会大幅增加诉讼成本。最终,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白天均需要工作,且来回路程遥远,承办法官果断将调解时间安排在下班后。
“烦心事”变“安心事”
调解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
由于车辆购买已长达两年,吴某要求杨某退还全部车款,这使得杨某情绪十分激动,双方在沟通中言辞激烈,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更彻底地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分别对双方进行调解疏导,在二人中间搭起“沟通桥梁”。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及时抓住双方争议焦点,采用情理和法理相结合的方式,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和杨某点出其车辆无法过户的问题,和吴某说明其享受了车辆的使用权时间约至两年,无法要求全额退款。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杨某同意当场退还原告购车款5万元,吴某也于同日退还被告重型自卸货车,双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随后,承办法官与原被告共同抵达车辆停放地,在法官的见证下,吴某当场交付车辆,双方当事人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此次加班调解,灵武法院通过灵活安排办案时间,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下一步,灵武法院将继续努力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淡化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促进快速履行,减轻群众的诉累,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司法更加亲民、便民、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