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银川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周志林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 2005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周志林利用担任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局长、银川市兴庆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局长、银川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款物共计人民币648.5626万元及字画等物。2009年上半年,吉新奎经人介绍结识被告人周志林并开始交往,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周志林利用担任银川市公安局副局长、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徇私枉法,对明知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吉新奎等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致使吉新奎等人继续实施犯罪行为,通过开设赌场非法获利1100余万元,并逐步形成组织成员达15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当庭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案件审理。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