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法院结合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工作。为了解决行政案件在受理、审理、裁判、执行过程中,受到当地行政机关的非法干预以及避免行政长官过问案件,“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立足于解决“立案难、受理难、执行难”问题, 2014年6月起,银川法院将以往分散管辖行政案件改为集中管辖,将六个基层法院行政案件通过指定或分片集中在兴庆区(包括兴庆区、贺兰县、灵武市)、金凤区(包括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两个法院,组织专业化法官集中进行审理,以此化解行政案件矛盾纠纷,通过集中管辖、跨区域审理,一是行政干扰因素下降,促进了行政机关积极应诉。二是行政负责人出庭率相对以前均为提高,行政机关对于行政诉讼的更加重视,法治意识更加增强。三是通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庭审旁听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开庭效果好,行政机关更加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行政诉讼数量。四是提升行政审判质效,法官更加专业化。
自从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推行以来,银川法院受理行政机关涉诉案件149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到数为1131人,实到707人。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答辩率、应诉率100%,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率62.51%。特别是在立案登记制后,畅通了立案渠道,行政案件激增,信访现象逐渐减少,法院审理案件压力增大,如兴庆区法院行政案件受案由2014年的66件增加至2015年的207件,增幅为213%。银川法院审结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261件(包括122件系列案件),败诉率达到36.19%。行政案件败诉率持续走高。败诉案件类型突出为:土地行政管理、房屋登记行政管理、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治安行政管理、林业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规划行政管理等。针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行政案件呈现出的特点及现状,兴庆区法院、金凤区法院相继制定了《关于落实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关于建立城管巡回法庭司法保障机制实施意见》,成立了城管巡回法庭,积极应对城市管理矛盾,审理行政案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纠纷,及时召开执法联系工作会议,通过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法院办案,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为银川市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