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姜守清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通过远程庭审视频公开宣判。
银川中院审理查明, 2004年下半年至2022年5月,被告人姜守清利用担任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局长、中卫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公司、个人的请托,在工程项目承揽、项目补贴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67.5987万元。2020年3月,被告人姜守清在明知宁夏胜金水泥有限公司不符合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的情况下,仍违规给予办理,致使该公司继续超层开采石灰石,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银川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姜守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项目补贴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67.598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姜守清滥用职权,帮助企业违规续办采矿许可证,导致矿产品被非法开采,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姜守清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姜守清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涉案款物部分已追回。依法判决被告人姜守清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