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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三中院与银川中院合力调解八亿余元合同纠纷三案

  

  4月23日,在银川中院西区101法庭,一场特殊的联合调解工作正在进行。这是天津三中院与银川中院对三起各自立案受理、当事人存在交叉的合同纠纷案成功跨域、一揽子调解的生动案例。天津三中院民二庭的两名法官,跨越山海来到银川中院,共同促成三案调解协议的顺利签订。 天津三中院受理的某科技公司诉瓜州某公司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案、天津某公司诉某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涉及当事人之间采购合同安调款的支付、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等,标的额达6.8亿余元。银川中院受理的某科技公司上诉瓜州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涉及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标的额达1.75亿元。三案五方当事人分别来自新疆、甘肃、天津三地,纠纷集中于某科技公司与瓜州某公司设备的买卖、安调、融资租赁等领域,法律关系交叉复杂、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单独就某一案件进行认定与判决,难以实质化解纠纷,会使矛盾久拖不决,甚至产生新的诉讼。在此情况下,两院法官互相联系后,决定一揽子调解三案。

  

  调解的过程无疑是复杂、艰难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两院法官迎难而上,学习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对当事人矛盾点精准判断,找到债务人存在应收账款作为突破口,通过说理疏导、换位思考、利弊分析、心理缓和等方法,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长达20条核心内容的调解协议,并促成两案调解、一案撤诉的理想效果。五方当事人表示,此三案的调解,修复了各方几近破裂的关系,对各方接下来的合作重新提供了互信。

  调解协议顺利签署后,两院民二庭法官进行了座谈。三案的主审法官分别发表了调解三案的感悟。两院民二庭法官相互交换了在审理证券、公司、票据类金融纠纷以及涉外案件中的心得,两院就天津三中院在审判实务中形成的《司法服务保障供应链高质量发展白皮书》《保险审判白皮书》及银川中院在审理票据类纠纷中形成的《票据案件总结及典型案例汇编》,进行了互换与赠书。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作为审理金融类案件的专业审判部门,银川中院民二庭的法官将尽己所能、不遗余力,坚持以有温度的调解,让金融审判不再“冷冰冰”。同时,积极向先进地区法院、专门法院学习金融审判经验,锤炼自身本领,坚持民商事审判的人民属性,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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