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银川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某精细化工企业重整计划草案。自裁定受理重整至批准重整计划,全案仅用时31天。这是银川中院继去年成功办理某大型清洁能源公司“预重整+重整”案件后,指导本地管理人独立完成的又一高效破产重整典型案例,破产审判工作再添标志性成果。
精准识别重整价值,依法启动预重整程序。该精细化工企业因产品线单一、受市场波动影响持续亏损,陷入债务危机。经债权人申请,银川中院于2025年7月23日依法决定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本地管理人机构担任预重整管理人。预重整期间,管理人与各方主体充分沟通协商,形成预重整方案草案。虽出资人组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但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银川中院坚守重整价值优先原则,不简单以出资人组反对否定重整可行性,依法裁定转入正式重整程序,充分彰显司法专业判断与担当。
31天高效重整,再塑破产审判“银川速度”。2026年3月30日,银川中院裁定受理该企业重整申请,继续指定原预重整管理人担任本案管理人。依托预重整阶段凝聚的广泛共识,管理人将债权人认可的预重整方案依法转化为重整计划草案。4月29日,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全票通过、普通债权组接近全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银川中院当日依法裁定批准。全流程紧凑高效,在复制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再次以快速度、高质量跑出破产审判“银川速度”。
服务新质生产力,盘活低效资产助推产业升级。本案是银川中院运用“预重整+重整”衔接机制,推动精细化工领域危困企业市场化、法治化救治再生的成功实践。精细化工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点领域,案涉企业属于技术密集型市场主体。通过本次重整,企业核心资产得以有效盘活,生产要素得到优化配置,避免低效产能长期闲置;重整投资人的引入,将助力企业推进生产线技术改造、优化产品结构。破产审判制度效能有效转化为产业发展动能,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以司法力量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银川中院将持续总结推广破产审判成熟经验,不断完善“预重整+重整”程序衔接规则,强化本地管理人专业能力培育与执业水平提升。坚持在更多案件中复制成功模式、对标全国一流办案标准,畅通危困企业法治化救治通道,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