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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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东有黄河穿境而过,西依贺兰山,国土面积9025.38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135.1平方公里。辖兴庆、金风、西夏三区,永宁、贺兰两县及灵武市。截至2012年底,银川市常住人口为204.63万人,城镇化率为75.04%。在银川市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153.55万人,农村人口为51.07万人。 银川市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东有黄河穿境而过,西依贺兰山,国土面积9025.38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135.1平方公里。辖兴庆、金风、西夏三区,永宁、贺兰两县及灵武市。截至2012年底,银川市常住人口为204.63万人,城镇化率为75.04%。在银川市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153.55万人,农村人口为51.07万人。 银川作为全国101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建城于汉武帝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是古丝绸之路向西延伸的重要门户。公元1038年,西夏建国,银川(史称兴庆府)作为都城历经189年。历史的年轮、多元的文化在银川积淀,构成了“雄浑贺兰、多彩银川”的城市...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自治区首府,辖区6个基层法院,17个派出人民法庭。中院有20个内设机构,分东、西两个办公区。两级法院干警总编制896名,占全区法院编制数的27%,其中银川中院编制166名,实有干警159人。两级法院现有342名入额法官,其中银川中院62名。 全市两级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政府、政协及上级法院的有力监督、支持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狠抓法院队伍建设,促进司法能力提升,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努力在全区法院系统走在前、做表率。银川中院先后获得全国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两级法院还有近百人次先后荣获各级奖励,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
 
 
兴庆区是银川市金融商贸、文化教育、医疗的中心,是宁夏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城市农、工、商三结合的经济相对发达的县区,面积约800平方公里,人口44万,堪称“宁夏第一区”。兴庆区法院位处首府中心区,是全区第一大基层法院,下辖2乡2镇、11个街道办事处。全院共有在编干警110人,聘用人员70余人,设有15个部门。2008年受理各类案件13134件,占到全市法院受理案件的40%以上。 兴庆区法院始终以审判和执行工作为落脚点,努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特点和发展的审判管理模式,深入挖潜,在人员、财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完成了相当于发达城市中心区法院的工作量,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兴庆区法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自治区、银川市评为先进。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兴庆区法院将审判工作向庭前、庭后延伸,促使未成年被告人真心悔罪、重新做人。该院作为最高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联系点,将建立民事、...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前身为银川市郊区人民法院,2002年11月银川市行政区划调整后更名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现有干警61人,内设10个部门和1个派出法庭,受案辖区为两个镇、五个街道办事处。近年来年平均受理案件3600余件,2008年受理各类案件4253件。 金凤区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抓好审判执行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基础建设四件大事,实现法院整体工作的协调发展。 金凤区法院地处银川市城乡结合部,周围困难群众及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金凤区法院坚持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大限度地考虑社情民意,最大限度地考虑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加强司法救助工作,2008年减、缓、免诉讼费33.12万元。曾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73年11月,其前身为银川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全院现有干警76人,内设11个部门,2008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586件。 西夏区法院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大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的力度,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 西夏区法院以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走人才强院、科技强院的道路,培养了一批奋斗在审判岗位上的精英,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先后被自治区高级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多次被西夏区、银川市评为先进集体。全院多名干警立功受奖,其中有三名干警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贺兰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73年,内设庭室15个,现有干警61人,2008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414件。 近年来,贺兰县法院以“从严治院、制度建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为目标,建立了审判案件管理体系、案件质量监督体系、机关效能建设体系、廉洁司法自律体系“四位一体”的内控机制,形成了“讲激情、比创业,讲服务、比奉献,讲执行、比效率,讲清正、比形象”的良好工作氛围。 该院率先在全市法院开展委托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率先在全区法院开展法官助理选任工作,实现法官与其他工作人员的科学分类和科学管理,效果显著。先后被评为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多项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全市法院审判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工作考核第一名,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永宁县人民法院地处宁夏永宁县城,内设机构13个,审判辖区包括1个街道办事处、6个乡镇、2个国营农场。 近年来,永宁县法院党组按照“抓工作不忘大局,抓审判不忘公正,抓队伍不忘廉洁”的工作思路,以审判流程管理为依托,强化速裁庭的引领示范作用,使案件质量、效率双提高,通过有奖监督公告、百案回访、廉政保证金制度、诫勉谈话制度、中层干部引咎辞职办法、聘请廉政监督员等形式,下大力气狠抓队伍建设工作,保持了20多年来无违法违纪的人和事的良好形象。 2008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424件,在案件全面上升的情况下,克服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严格依法办案,积极发挥速裁庭的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案件调解率、当庭履行率,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和节约司法资源、诉讼成本的“双赢”。 随着永宁县加快城市化战略的实施,投资1200余万元的审判、办公大楼将于2009年5月竣工投入使用。届时,永宁县法院的办公、办案条件都将得到极大的改善。
 
 
灵武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辖区面积4529平方公里,辖区人口23.2万人。现有干警65人,近年来平均受理各类案件2000余件,2008年受理各类案件2526件。 灵武市人民法院坚持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构建和谐法院,坚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全面启动实施党员先进性工程、素质强警工程、机制保障工程、形象工程、阳光工程、暖心工程“六项工程”,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品格高尚、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灵武市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成效斐然,多家新闻媒体予以了报道。2008年6月全区法院廉政建设现场会在该院召开,进一步推广了该院的经验做法。该院速裁工作成绩突出,被《人民法院报》予以了报道。 先后荣获吴忠市“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灵武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银川市“文明单位”,2008年荣获全市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