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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先进典型 | 争做刑事审判“优等生” 记银川中院刑一庭庭长郭鹏

  

郭鹏,现任银川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十一年审判工作中,他坚持证据裁判,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受理案件数和结案率常年位于刑庭前列。先后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授予“全区优秀农村工作指导员”、宁夏扶贫开发“社会帮扶先进个人”称号,被评为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银川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银川中院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敢拔“铁钉子”,争做刑事审判“优等生”

郭鹏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始终扛牢扛紧刑事法官的使命和责任,把案件质量作为工作的生命线,严把案件审查关、证据核查关、定罪量刑关,不枉不纵,坚持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十年来,他所审理的刑事一审案件没有一件被上级法院发回,判处的死刑案件均被最高院核准。2015年办理的被告人宋某被控故意杀人罪一案,经过认真审查、缜密研判,依法宣告宋某无罪。

郭鹏牢固树立通过刑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的观念,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刑事审判的重要职责,主动承办了多起在全区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敏感案件,其中既有引起全国媒体广泛关注报道的黄某某性侵幼女案,也有牵涉50余个家庭的马某某公交车放火案,这些案件社会关注度高,被害人及亲属对立情绪强,案件的处理不但关系到被害人及亲属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价值判断和对公平正义的期盼。为稳妥处理这些案件,郭鹏在严格依法前提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同时,放弃休息,积极开展调查、走访、劝解、调解工作,主动敦促、引导各方达成赔偿、补偿协议,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确保案件处理得到群众的认同、社会的认可,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能啃“硬骨头”,争当扫黑除恶“急先锋”

涉黑涉恶案件涉案人员多、卷宗材料多、犯罪事实多,审理难度大、审理要求高。郭鹏作为银川中院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化合议庭成员,在普通刑事案件受案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不畏难、不退缩、不言苦,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积极投入到专项斗争中,认真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意见和相关会议精神,加班加点共计阅卷800余册,细梳证据材料,逐一审核每一份证据、每一个细节、每一起事实,先后依法快速高质量审结了纳某某等3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跟进指导涉黑恶案件13202人。

“六清”目标提出后,郭鹏更是带头啃“硬骨头”,主动请缨,跟进指导、统筹协调全国扫黑办督办的谭某某等14人涉黑案。同时,作为银川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团成员,他还到全市各区县多个社区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向人民群众传递党和政府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宣讲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战果。

办出“精品案”,争为司法改革“排头兵”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郭鹏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恪守刑法谦抑性,将尊重和保障诉讼权利贯穿刑事审判全过程;充分发挥庭审实质作用,落实办理刑事案件“三项规程”,积极向侦查和公诉部门传递审判的办案理念和标准。

作为刑一庭负责人,他积极探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科学配置本庭审判力量。以繁简分流为原则确定审判单元,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带头办好重大疑难复杂和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简出效率、繁出精品。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沟通联系,广泛听取意见。他先后到银川市公安局及各分局就落实司法改革各项举措为内容进行专题讲座,并多次邀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观摩庭审、研讨案例、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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