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
是国际劳动妇女节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
有关于“她”权益的保障
作为法官
他们有话说
张婧
经常有朋友问我,“女法官在家事案件中会天然同情女性吗?”
我会回答,我见过月子期间对妻子大打出手并更换门锁的男人;也见过并未抚育过孩子,却在离婚诉讼中只要求抚养女儿,以便利用即将成年的女儿索要彩礼的女人。所以,没有哪个性别会受天然的同情。
但,如果问我在这类案件中会对哪种性别产生共情更多一些时,我想那一定是女性。因为无论她们的职业是什么,都会不断的诉说着自己的付出和委屈。
因为她们需要抚养孩子、照顾老人、关爱丈夫,需要不断通过各种形式创造价值证明自己值得被尊重、被珍爱。而一段婚姻的结束有可能否定她们的全部付出,否定她们辛苦支撑的整个世界。
可是,一桩无法挽回的婚姻,一个恶语相向的男人真的能够否定你吗?能否定过去可爱善良的你,能否定现在成熟温柔的你吗?
如果强大如你,可以支撑年幼的孩子、年迈的老人、繁忙的工作,何须去追问一个熟悉的陌生人怎么能这么对待自己……毕竟,只有放下沉重的行囊,你才有可能踏上一段蓬勃的人生新旅程。
而我们只是见证了你的新旅程的开始。
杨璐璐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人们为追求自身形象的提升而选择医疗美容无可厚非,但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在近年来也呈逐渐上升趋势。曾经遇到一个医疗损害纠纷的案子,一个女孩在某诊所做鼻子整形及额头填充手术,但术后不但没有变美,还出现排异反应等症状,事后她才了解到该诊所相关资质不全。我的小助理和书记员也是两个爱美的女孩子,在庭审见到女孩后,却不由感慨:“看不出鼻子歪啊?”“那是人家本身就漂亮。”“已经那么美了,干嘛还受这个罪啊!”
是啊,医美整形可以起到锦上添花的美容作用,但在选择医美前,大家有没有进行过灵魂发问:能否忍受术后包着纱布红肿的大脸?能否接受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新颜?能否承受术后产生诸多后遗症的风险?整形有风险,换颜需谨慎,对待医美更应理性。
契科夫说:“人的一切都应是美的,外貌、衣裳、灵魂和思想。”想一想,我们身边不都有那么一位相貌平平,但一张口就发光的朋友。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愿你眼里有光,心中有爱,不为容貌焦虑,找到属于自己身上独一无二的美!
医美小贴士:
1.到正规医院就诊,引发纠纷的大多数民事案件系因整容机构资质不全;
2.谨慎签订合同(勿用化名),勿忽视术前风险告知书,对手术有风险意识;
3.注意固定术前、术后照片,能够更直观的确定受损部位;
4.发生问题后,就诊者应克服容貌焦虑、心理创伤,积极配合鉴定,勿让过错责任认定成为难题。
黑琴
长期家事案件的审理经历,让作为法官的我在卷宗中看到各类触目惊心的家暴视频和照片,每一次遇见,我的内心都久久无法平静。家是温暖的港湾,不是充满硝烟的战场。
家庭暴力亦不是家务事,是违法行为,靠隐忍和幻想对方改变是不可能的,一次次的原谅只会让暴力愈演愈烈,遭遇家暴一定要勇敢说“不”。
遭遇家暴应该怎么做?
1.不要激怒对方,保护好身体关键部位,适当退让,避其锋芒,直到自己脱险;
2.要及时就医治疗,验伤取证,通过录音、视频、照片等方式及时保存证据;
3.要及时报警求救,寻求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公权力的保护;
4.要不断提升自己,自我救赎,将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女性不仅是女儿,是妻子,是母亲,更要是自己;不仅有承担,有付出,有包容,更要有自由。在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希望所有的女性都能自主、自立、自强,勇于选择自己的人生,做了不起的自己!
马云
几年前,我还在基层法院工作,办理了一起女职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至今仍然印象深刻。
某公司以该女职工在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没有医院出具休息证明的情况下累计旷工十几天为由登报解除了与该女职工的劳动关系。该女职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委认定该女职工未履行请假手续就不到公司上班,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合法。
案件进入法院后,女职工补充提交的证据显示,其因怀孕孕酮低需要保胎、身体不适出血等原因向公司领导微信请假并获准,后又补交了书面假条。
当时我的孩子刚出生不久,对于女性怀孕、生育期间所承受的痛苦,我是有一些切身感受的,对该女职工的遭遇比较同情。
后来,我在判决中认为,该女职工因孕期检查结果不正常需要休病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有关规定,单位应当给予其一定的医疗期,且其已向公司请假,不属于无故旷工,公司以其无故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违法,遂支持了该女职工有关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公司自然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最终维持原判。我想,对怀孕、生育妇女权益的保障其实也在间接保护孩子的权益,守护祖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