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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边余墨 案后余思 | 多想一点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如我在诉,念念在兹。我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都是看起来十分普遍的“小案”,但无论案件大小,每一件都连着民心,关系百姓切身利益,案件的处理结果都直接影响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知和评价。

  审判过程中的执行思维

  “你是要自己买房吗?咋问起过户的事儿来了?”执行局同事笑着对我说。

  “我之前审了一个案子,现在双方当事人要去办理过户手续,但是两人矛盾比较尖锐,我想着要是能跟他们一起去,应该不容易出问题。”我解释道。

  小刘想购买小张名下的一套住宅,双方签订了76万元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以首付款加银行贷款的方式交款。小刘在交纳48万元首付款后,贷款却没能如期办理下来。于是他与小张协商以66万元全款购买房屋,小张未明确表态,只是催促小刘交纳剩余房款。小刘误以为小张同意以66万元全款成交,便在约定过户当天只带了余款18万元办理过户手续,小张当场明确表示不同意并拒绝办理过户,双方为此还向派出所报警。眼看房屋协商过户不能,小刘着急用房,便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小张立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交付房屋。

  拿到案件后,我第一时间和小张联系。电话那头的小张情绪激动,在电话中喊道:“房款都没有结清过什么户,她就是个骗子,你们法院怎么什么闲事都管,这样的人还先起诉我?”对于小刘将他诉至法院,小张显然不能接受也不愿意调解。

  开庭当天,小张书写了反诉状交到我手里,诉请要求小刘支付购房尾款28万元,支付违约金10万元,理由就是小刘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尾款。双方连同家属情绪都比较激动,一言不合就吵作一团。小刘认为小张成交价过高且长期不予过户交房,对自己造成损失,心生不满;小张觉得自己才是受害者,卖房不能按约收到房款,还被人告上了法庭,也是满肚子委屈。

  在安抚双方情绪后,我同小刘、小张分别进行了沟通。了解到双方其实还是有成交意愿后,经过数次背靠背沟通调解,最终两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小刘支付小张房款26万元,违约金2万元,并协商在30天后过户交房并支付剩余房款及违约金,双方还对房间内具体需要移交的家具、装饰等作了明确说明。

  案件虽然调解完了,但他们几次一见面就激烈争吵的场景让我对他们能否如期顺利过户隐隐感到担心。为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不让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我决定在他们办理过户手续当天亲自到场监督。我提前一再叮嘱小刘把尾款筹集齐全,存入能够支持大额转账的银行账户。嘱咐小张带好房屋过户的所有相关手续,包括房屋的钥匙、门禁卡、水卡、电卡、天然气卡等,保证房屋内要移交的家具完好无损。我还特意跟执行局的同事请教具体过户注意事项,将所有我手头的资料准备齐全。过户当天,为保证一切顺利,我请求法警大队派警进行协助。

  庆幸的是,当天顺利完成过户手续。虽然小刘和小张全程无交流,都由我传话办理相关事宜,但好在双方都很配合,小刘当场缴纳了他该承担的契税,尾款也当面转账至小张账户。我们驱车赶到案涉房屋,在物业工作人员协助下办理完成交房手续。走进房间,看到调解书中约定的家具都在而且完好无损,水、电、气都能正常使用。小刘说:“谢谢你,时法官,为我们这个事操心这么多,今天总算拿到房子了。”此时,我心里的石头才彻底落了地。

  执行也能促审判和解

  “时法官,执行款已经给对方转过去了。”收到原告代理人谢律师的短信,我心中松了一口气,“好的,你们这个事终于结束了。”

  2022年5月,我拿到原告宁夏某食品厂诉被告王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案卷,意识到这是个不好审的案子。双方因为建设食品厂厂房的事,从2017年就开始打官司,至今已经5年有余。因为建设厂房工程款未支付完毕,王某于2017年将该食品厂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2021年,食品厂因厂房施工质量有瑕疵又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再次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同年,由于厂房围栏工程款未支付完毕,王某又将该食品厂诉至法院,法院也经审理作出判决。

  我拿到的起诉状,是食品厂认为围栏还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更换维修。经过庭前会议,食品厂对案涉围栏更换、维修金额提出了鉴定申请,我们依照法律程序摇号选取三个鉴定机构后,因双方一直未能拿出一致的维修方案,前两个鉴定公司均以鉴定不能终结鉴定程序。到第三个鉴定机构介入的时候,已经到了2023年。眼看双方争议较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我内心焦急万分,前后多次进入施工现场查看围栏情况,向双方了解工程细节。 

  2023年4月,案件出现了转机。双方因为之前多个生效判决进入执行阶段,互负执行义务。执行法官将案件并案处理,促使双方达成抵销协议后,食品厂还欠付王某36万余元。为尽快了却这件多次诉讼长达数年的纠纷,我坚持多方多次沟通,双方最终同意调解处理。王某提出只要食品厂一个月内支付他28万元就可以了事,食品厂也同意了该方案。在我和执行法官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食品厂也撤回了起诉。

  案子虽然撤诉,我却担心好不容易作出的调解因为履行不能又回到原点,便继续与食品厂保持联系,提醒筹款事宜。半个月后,食品厂的代理人将转款凭证转发给我。六年的互相诉讼、六年的唇枪舌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那一刻,我内心释然,觉得为这个案子付出的所有心血都值得了。

  对很多当事人来说,他们希望通过公正裁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审判和执行只是其合法权益实现过程中的不同处理阶段。对我而言,案件并不是需要完成的一道道作业题,我既手握法槌,便要尽力将案件办好,不仅是将案件审结,而是更有责任心地去找寻纠纷化解的最佳方案。就这样每次往前多想一点,用情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把“冷冰冰”的法条执行得“热腾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我想,这也许就是法官的魅力所在吧。

    (作者贺兰县法院  时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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