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财务人员点击最后一道指令“发送银行”,一笔1070万元的执行款瞬间发放到当事人账户中,从款项入账到发放成功只用了1天时间,申请执行人露出了满意的笑容。2017年12月中旬,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宁夏法院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在试点单位银川中院上线运行,执行款全面实行“一案一账号”管理,截止2018年1月4日,该院利用此系统执行案款到账2032.71万元,发放1571.98万元,成为自治区首个成功运行该系统的法院。
该系统利用大数据平台将自治区各法院的执行办案系统、案款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与农行宁夏分行业务系统之间实现对接互通。通过管理平台享有授权的部门和主管领导可对案款实现动态实时监控,确保了系统运行的合法安全。具有“一案一账号”、缴款方式多样、不明款项汇入提醒、执行款统计分析等多项特色功能。
银川中院行装处、执行局与农业银行兴庆支行积极配合,从上报数据、申请开设账户,到新系统的投入试行仅用了两天时间,确保了“一案一账号”系统的按时上线及顺利运行。该系统的投入使用,规范了法院执行款的财务管理,确保了执行款发放的及时性,拓展了执行款支付渠道,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司法成本和廉政风险,全面体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和“全方位、零距离、无障碍”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进步、方便和温暖,实现看得见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