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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银川中院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系列宣传活动

  

为激发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的热情,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 扩大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的了解和参与,近期银川中院以“世界环境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

 

公益诉讼,守护“公域”利益

62日上午,银川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邀请自治区高院和银川市人大代表、检察院、生态环境局、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的代表30余人观摩、旁听了案件审理,参加旁听的人员对庭审过程给予高度评价。

 

当庭宣判,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69日,银川中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王某、陈某某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公益诉讼一案。被告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社会引导、宣传效果良好。该案系宁夏回族自治区首起由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部门联动,凝聚环保力量

62日,银川中院邀请自治区高院、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及银川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围绕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环境法治宣传、环境保护部门联动进行了座谈,通过交流发言加强沟通,凝聚共识,强化联动,共同促进环境资源纠纷的妥善解决。

 

环保普法宣讲,守护美好生活

615日,银川中院组织业务一线法官到辖区企业进行公益诉讼宣讲。宣讲团成员通过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回应、绿色原则,环境资源审判的意义及环境资源审判案例的宣讲,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了广大职工对公益诉讼的了解。

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及新闻媒体,发布环境公益诉讼相关内容、环境司法保护的知识点及典型案例,提升群众环境保护司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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