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武市法院出台《灵武市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健全法官办案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稳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设立专业法官会议,旨在研讨审判专业领域内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以及涉及法律适用等与审判业务有关的问题,为合议庭提供咨询、建议意见。实施专业化运作,设立刑事、民商事、执行3个专业法官会议,分别由相关法域的员额法官组成并各设会议秘书1名,负责人由副院长担任,负责召集主持会议及处理相关会务工作。制度规定,专业法官会议研究案件情况应当全程记录,经与会成员签字确认后归入案卷附卷存档。
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的建立,合理限缩了审委会案件讨论数量和范围,既保障了咨询、建议意见的专业性,又让审判权回归合议庭或主审法官,同时为法官实务经验传播提供了良好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