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改进文书制作水平,提升文书质量,灵武法院结合日常工作中法律文书和行政文书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灵武市法院文书纠错奖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纠错办法》),让全院干警对“带病的”文书进行“挑刺”,从而增强干警工作责任心,树立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促进审判质效的提高。
《纠错办法》规定,全院干警对2018年1月3日以后生效的裁判文书及发布的行政公文和宣传稿件进行全面监督,重点查看裁判文书是否存在当事人基本信息、案由和案号书写错误、有错别字,合议庭成员署名错误,漏写、错写判项,陈述事实出现错误,适用法律条款错误,判决书中金额、刑期和执行通知计算错误的现象;行政公文和宣传稿件是否存在版头、文种使用错误,文字、数字、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有错别字的现象。凡是发现存在错误的,通过口头、书面或微信等方式提交院纪检监察部门,经核查属实,根据错误性质,对责任人罚款5元或10元,并将此罚款转化为奖金,奖励给错误发现者。同时,对错误性质严重的进行通报,并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该院旨在通过建立文书纠错奖惩机制,达到警示和激励的双重作用,倒逼文书质量的提升,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