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吴某某拿到兴庆法院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民事调解书时,脸上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都说医疗侵权案件很麻烦,要两三年才会有结果。没想到这次通过法院的诉前鉴定程序,我的案子这么快就调解了,而且成本低”。
2018年4月,兴庆法院借鉴“乐安经验”和“焦作经验”,开始推行诉前鉴定程序,引导当事人在起诉前委托司法鉴定。该院医疗纠纷合议庭受理吴某某一案后,立即启动诉前调解、鉴定模式。先由审判员联系双方前来调解,在调解中发现双方争议较大,依患方申请,诉前委托鉴定机构就医院是否存在过错,该过错与吴某某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后,再行调解,调解不成转立案。该案自正式立案、送达到开庭仅用了25天,又经审判员、医调委共同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而息讼。这是该院推出诉前调解、鉴定举措后的第一个成功案例。
采用诉前鉴定程序之前,兴庆法院医疗损害纠纷案件争议大、时间长,一般鉴定程序要耗时半年甚至更久,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将近一年的时间,当事人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容易滋生烦躁的情绪,不利于矛盾化解。诉前鉴定是兴庆法院在鉴定制度上的新探索,它打通了鉴定难、鉴定周期长的“肠梗阻”,使程序运行更加顺畅,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化解纠纷提供助力。依据诉前鉴定程序作出的鉴定报告,法院更易于调解,即使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也能在非常短的时间内作出裁判。故启动诉前调解、鉴定模式实现了患者、医院、法院三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