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是陈法官吗?我刚得到消息,刘某今晚要乘火车去北京……”。8月28日晚,接到申请执行人马某提供的线索后,兴庆区法院执行局陈法官立刻组织执行人员,赶往火车站蹲守,并于29日凌晨1点左右将被执行人刘某抓获。
2011年4月起,申请执行人马某为被执行人刘某供应水泥,双方结算后,刘某仍一直拖欠着水泥款未付,马某多次催要无果。2012年10月,马某将刘某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刘某应支付马某水泥款17万余元。但刘某一直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置若罔闻,拒不履行义务,马某无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进行了全面的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也都无功而返。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多方查找线索,与申请人共同查找被执行人。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得到刘某的行踪后,执行法官立即研究部署“抓捕方案”,并提前赶往车站进行蹲守。29日凌晨1时12分,刘某刚一出现,即被执行干警抓了个正着,将其当场控制并成功拘传至法院。
刘某在被带回法院后,执行法官对其耐心释法,但其依然拒绝还款。鉴于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履行的态度,凌晨2时34分,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将被执行人刘某送往拘留所采取司法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