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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法院以优质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前沿阵地”,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也是法院服务群众最直接的窗口。近年来,贺兰县人民法院以创建“塞上枫桥人民法庭”为抓手,重塑人民法庭功能,将4个法庭划分为1个专业法庭、3个乡镇法庭,着力构建诉调对接、诉非联动、诉源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为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近日,贺兰县法院下辖的立岗、暖泉、金贵3个乡镇法庭荣获全区第二批“塞上枫桥人民法庭”称号,至此,该院各法庭实现“塞上枫桥人民法庭”全覆盖。

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没想到法官会亲自上门开庭,法院办案真是太认真、太严谨了。”近日,原告银川某油气有限公司负责人感激地说。

原告银川某油气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原告诉请被告支付欠付货款30余万元。为实现便民普法,贺兰县法院将移动法庭车开到原告银川某油气有限公司加油站附近空地开展巡回审判。庭审中,承办法官引导原、被告双方举证、质证,开展释法明理和庭内调解,经法官耐心辨法析理,促使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宁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同意支付原告银川某油气有限公司油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并于约定日期前一次性付清,一起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为进一步贴近基层司法需求、加快法治服务前置,贺兰县法院立岗、暖泉、金贵3个人民法庭坚持服务端口前移,以车载法庭、法律“六进”等活动为载体,把庭审开到当事人的村头、炕头、田间地头,定期选取赡养、劳务合同、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与村民、企业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进行“审判+普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奏响基层治理“大合唱”

近年来,贺兰县法院3个乡镇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创新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与辖区乡镇派出所、司法所以及所在行政村(社区)的两委班子共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形成了一个乡镇1名法官指导化解矛盾纠纷,1名驻村(社区)司法联络员协助调解,若干名乡村(社区)调解员主动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1+1+N”无讼村居创建机制。以“无讼村居”创建点及驻村法官联络点、审务工作站为依托,与村、镇调委会成员、驻村律师、司法联络员共同开展矛盾纠纷摸排、调解工作。每月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梳理排查“无讼村居”创建点矛盾纠纷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举措提前进行研判,不断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无缝对接,切实发挥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作用,努力构建诉源治理及矛盾调解大格局。

20199月至202112月,该院4个人民法庭在“无讼村居”创建点接待群众305人次,就地化解群众矛盾纠纷117起,涉诉案件明显减少,乡风民风得到明显改善。

打造人民法庭“新样板”

为方便群众诉讼,人民法庭优化休息等候、诉讼引导、立案受理、速裁快审等功能区域,设立规范的立案窗口、标准化数字化法庭、人民司法调解室、律师特邀调解室,实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电子送达等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流程、全方位”的线上和线下诉讼服务。探索利用电话、微信、“云上法庭”等信息化手段打破时空限制,通过“面对面”在线调解,大大减少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最大程度提升司法效能,不断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同时,为全面改善干警生活条件、丰富法庭干警业余文化生活,该院按照“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五小法庭”标准,全力优化办公设施、优化基础建设,物资装备和规范管理等工作,解决了法庭干警的后顾之忧。

为民服务没有休止符。今后,贺兰县法院将以深化“塞上枫桥人民法庭”建设为抓手,继续结合贺兰地域特点及工作实际,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强基础、优服务、促发展的工作理念,不断丰富新时代“塞上枫桥人民法庭”新内涵,努力把辖区人民法庭打造成平安建设的桥头堡、社会治理的排头兵、群众工作的先锋队,不断将多元纠纷化解引向深处,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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