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张,是贺兰县法院执行局的一名普通干警,这是我的故事,同样也是千千万万执行干警的日常。
8月19日 星期五 阴
凌晨5:00的闹钟准时把我叫醒,经过简单的洗漱,我驱车赶往单位,因为下雨的缘故,我开的很慢,6:10分赶到办公室时,很多同事已经到了,大家都在忙碌着整理检查今天集中执行要带的各种材料。6:30分,局长再次强调有关纪律要求后,大家统一乘车分头行动,拉开了一天工作的序幕。
小雨初歇的清晨,天空中阴云沉沉,空气潮湿而清冷,路上行人车辆寥寥。“赵某(被执行人)除了在我们院有一个案子,再没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关联案件了,他应该是有履行能力的,一会到了他家里多做思想工作,争取主动履行”,“就是不知道他在不在,希望不要扑空……”随着晨光初启,同事们的交谈声、路上汽车的鸣笛声逐渐清晰起来。
“嘭嘭嘭……有人在家吗,我们是贺兰县法院执行局的干警……”6:45左右,我们赶到了第一个被执行人郭某的住处。这已经不是我们第一次与他“正面交锋”了,因拖欠申请执行人服务费的郭某在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后,就不再继续履行,甚至和我们玩起了“躲猫猫”。开门后,睡眼惺忪的郭某显然没想到我们会这么早来,一脸惊愕。出示相关证件、手续后,我们对郭某进行释法析理,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但郭某仍然我行我素,态度蛮横,于是我们果断将其传唤到法院,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
7:30,我们又赶到被执行人赵某家中。赵某也是我们的“老熟人”,拖欠申请执行人货款20余万元,虽经多次催促,依旧“破罐子破摔”的态度,传唤多次也拒不到庭且规避执行。这次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我们终于见到了赵某。但他显然是“老演员”,面对我们的苦口婆心,他百般抵赖。无奈之下,我们依法对其作出了拘留决定。在送拘路上,赵某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决定将名下车辆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
查封、冻结、扣划、拘传……一天的工作还没有彻底完结,夜幕就已经徐徐降临。
“此次集中执行,共带回被执行人11人,结案4件,拘留2人,执行到位标的达23万余元,效果良好。”晚上22:00,送拘结束返回单位的路上,局长在“我们是有理想的执行团队”微信群里上传今日“战果”。我透过车窗看着闪烁的霓虹,穿梭的车辆,璀璨的星光,享受着难得的宁静时光。